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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李某駕駛貨車違規載客發生事故側翻,造成一名乘客死亡。圍觀群眾抬車救人時,因車未熄火失控再撞一名行人和一輛過路車。近日,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訴至通州法院。
  通州檢察院指控,去年10月10日6點左右,61歲的李某駕駛輕型廂式貨車,違規載乘13名乘客,由東向西行駛至通州區京榆舊路小堡村西路口調頭時,未避讓張先生駕駛的由西向東直行的車輛,兩車相撞後李某駕駛的貨車向右側翻,張先生駕駛的車輛沖入逆行,事故導致兩車損壞,李某車內的一名乘客當場死亡,11名乘客不同程度受傷。
  為搶救壓在車下的一名乘客,圍觀群眾抬起肇事貨車,卻因車未熄火失控又撞傷一名過路女子,撞壞一輛途經的重型半掛牽引車。通州交通支隊認定,李某負事故主要責任,張先生負次要責任。
  公訴機關認為,李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,發生重大事故,致一人死亡、一人重傷、兩人輕傷,應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通州法院將於近日開庭審理此案。  (原標題:貨車調頭未避讓直行車致一死三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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